本报2月15日讯 (记者 辛戈) 仅因女友[NvYou]谢绝与自己订婚,男子便伙同他人将女友[NvYou]及其父亲刺死。今日,记者从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犯故意杀人罪的李某[LiMou]经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本文来自织梦
2007年冬,李某[LiMou]向女友[NvYou]高某提出订婚,不料却遭到谢绝。2008年1月11日,李某[LiMou]找到同伙任某(已判刑),提出一同到高家将女友[NvYou]带走,若其不顺从,则同归于尽,任某表现赞成。 copyright dedecms
次日13时许,李某[LiMou]及任某趁高某单独在家之际,窜入其在临县三交镇西坡村的家中。李某[LiMou]要求女友[NvYou]同自己离家出走,对方当即谢绝。此时,碰巧高某的父亲回家,任某遂持携带的刀子捅刺其腹部,后又追到院中持续捅刺对方颈部、胸腹部、背部等处,致使高某父亲当即倒地。此后,为处分女友[NvYou]的“背叛”,李某[LiMou]持刀持续捅刺高某胸背部、腰部、上臂部等处,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 dedecms.com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以为,李某[LiMou]因求婚不成纠集他人行凶报复,故意非法剥夺他人性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手腕特殊残暴,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且没有法定从轻、减轻处分的情节,应依法惩处。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