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太原市政府19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看法》,将本地楼市“限购令”细化成了11条,其中将限购房屋范围从“新建商品住房[ZhuFang]”扩展到了“住房[ZhuFang]”,即购房人购置存量房也将按此政策执行。
“限购令”明确提出,从2011年2月19日起,太原市原则上对拥有一套市辖六区住房[ZhuFang]的本市居民家庭[JiaTing](包含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能够供给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JiaTing],限购1套住房[ZhuFang];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市辖六区住房[ZhuFang]的本市居民家庭[JiaTing]、拥有1套及以上本市市辖六区住房[ZhuFang]的非本市居民家庭[JiaTing]和无法供给在本市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JiaTing],暂停在本市市辖六区内向其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