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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亿元资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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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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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5月1日起,我省所有农村妇女住院
生孩子费用将全免,省财政厅初步预算,今年所需资金2.24亿元。这
是记者从4月21日召开的全省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工作电视电话
会上获悉的。
有农业人口的104县(区)全面实施
全省有农业人口的104县(区)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
娩补助项目,凡陕西农业户籍的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由中、省
财政统筹安排。按各县(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总数,以人均800
元补助标准(阴式产70%,每例500元;剖宫产30%,每例1500元)
核算年度项目资金。
发放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卡
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卡由各县自行设计、印制。应统一编号、
登记发放,严格管理。孕妇住院分娩时,持合作医疗证、免费住院分
娩卡,自主选择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医疗机构不得将免费服务包中的
项目转为产妇自费项目,变相增加病人经济负担。严格控制剖宫产数
量,剖宫产率<20%。产科严重并发症及发生危重孕产妇抢救的比例
<10%。严禁将正常产划为异常产。各项目县要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
娩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按单病种报销,并随着新农合筹资水平的提
高,逐步提高报销比例和数额。
产妇出院补助直接兑付
实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结算医疗机构“一站式”办公。孕产妇
住院期间不交纳项目规定的服务费用,由医疗机构先期垫付。产妇出
院结账时各医疗机构按以下程序结算: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
用先按新农合规定报销,后由本项目资金补助,并直接兑付。对未参
加新农合的农村孕产妇只补助本项目部分,新农合应报销部分由本人
负担。
对于合并产科严重并发症、发生危重孕产妇抢救的(产科出血、
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合并心脏病、羊水栓塞等),在新合疗报销的
基础上实行不高于2000元的定额补助。
10个工作日内资金拨付到位
定点医疗机构报送的项目资料经过县项目办审核后,报县财政资
金管理部门的“项目资金拨付审批表、汇总表”要在10个工作日内将
资金拨付到医疗机构。不得任意拖欠,迟拨、少拨或多拨,形成违规
资金。同时要建立报审资料档案,规范资料管理。
县项目办每季度向社会公布一次项目补助情况,包括免费住院分
娩的补助对象、数量及补助资金使用数额,要公示到乡(村)。各县
项目办应设立举报专线,对于举报线索,须认真调查处理,坚决禁止
各种违规现象发生。省、市、县项目办要会同审计、纪检等部门定期
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检查或审计。
乡镇卫生院不得开展4种业务
乡镇卫生院不得开展难产、高危孕产妇分娩、剖宫产和晚孕引产
业务。
村级协助掌握孕期动态基本信息;乡级要负责高危孕产妇筛查,
日常管理,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转诊指征,及时转送难产、高危孕产
妇;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要做好危重孕产妇诊治、抢救工作。提倡自
然分娩,减少不必要的剖宫产。
据了解,项目从今年5月1日起开始试运行,5月10日起全面正式
运行。到2012年,全省以县为单位,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5%;高危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8%;产前五次检查覆盖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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