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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我省形成治理超限运输长效机制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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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中,
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原则,强化路
面治理,实行计重收费,从源头上预防超限超载的产生,专项治理非
法改装车辆,实行责任追究,规范治超队伍,形成治理超限运输长效
机制。目前,全省平均超限超载率已由2003年的80%降到0.63%,车
辆超限超载严重反弹的势头得到遏制,公路基础设施得到了有效保护,
全省公路好路率大幅提高,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得到了交通部和
省委省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我省在2003年就率先启动了治超工作,一些好的做法在全国得到
肯定和推广。从2008年起,我省不断从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制定政府规章等各个方面入手,有序推动治超长效机制的建设,制定
了《贯彻落实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的实施意见》。形成了政府领导
部门协作机制,健全了超限超载运输管理法规,先后制定了《全省农村
公路指导意见》、《治超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交通运输厅、公
安厅等11厅局印发的《长效治超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的颁布,更为依法治超提供了强有
力的保障。路面治超站点优化布控机制已形成,全省共建成治超检测
站220个,其中高速公路156个,干线和农村公路64个,在16个干线公
路省界入口设置治超劝返点,在重要盲区路段设置55个临时卸货点,
启动了53辆流动检测车。推进重点货物源头站(场)的运政人员派驻
制,对一、二类货运站场派驻运管人员进行监管,对三类货运站场由
运政人员划分责任区域进行巡查。通过公开招聘、加强培训、严格考
核、强化管理建立一支7000多人组成的治超队伍,做到了执法权限法
定化、执法内容标准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监督经常化、执法管
理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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