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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我省六项措施确保提前完成灾后重建任务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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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在我省地震重灾区汉中市
召开的全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会议上获悉,省委、省政府确定提前一
年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即全省的灾后恢复重建“三年任务、两年
完成”。今年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项目全部开工,到6月底全面完成受
灾群众建房,到8月底重建学校要竣工投入使用,年底大多数项目竣工
投用,少数项目转至明年。为此,我省将采取六条措施,以确保灾后
恢复重建任务提前完成。
一是有序组织各类项目的实施。继续把受灾群众建房放在首要位
置,做好农村集中重建点的建设和五保集中供养安置工作,上半年完
成农村异地整村迁建和整村就地重建任务,尽快发放城镇居民震损住
房补贴;加强与天津援建工作组的配合与协调,确保其余援建项目尽
快开工建设,力争年内所有援建项目建成使用。
二是加快各类资金筹集和拨付进度。今年中央灾后重建基金101.
94亿元分配方案已基本确定,中央资金下达后将根据资金分配方案和
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拨付4个重灾县。省上筹集用于36个一般受灾县学
校、乡镇卫生院、敬老院的重建资金,将及时下拨各县区政府。各灾
区市、县政府也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灾后重建资金配套力度,
积极争取银行贷款,多渠道筹集灾后重建资金。
三是加强组织协调。县级政府负责项目建设,统筹安排资金,优
化项目方案,控制建设规模,防止项目重复安排、资金交叉使用。
四是确保工程质量。今年灾后重建项目多、任务重、时间紧,在
加快进度的同时,要更加注重项目建设质量,既要达标,也不要盲目
超标。
五是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监管。建立健全防范、监督、制约
机制,切实加强灾后重建各类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检查、稽查。
对灾后重建资金的拨付、使用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严防挪用、截留、
滞留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将重建资金管好、用好。
六是加强灾后重建项目进展统计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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