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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0个重点镇申报工作启动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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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关于
组织申报全省100个重点镇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抓好2009年关中百
镇和陕南陕北各50个建制镇的项目建设,并尽快推荐全省100个重点镇
,报请省政府确定。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县域城镇化发展纲要的通知
》(陕政发〔2009〕21号)确定标准,100个重点镇的标准是除县城所
在镇之外,1、镇域生产总值超过3亿元,地方财政收入超过500万元,
生产总值增幅连续3年在15%以上的建制镇;2、镇域人口3万人以上,
镇区居住人口5000人以上、建成区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建制镇;3、
铁路、公路、航空等交通便捷的建制镇;4、具有独特文化旅游、矿
产资源,产业发展有潜力的建制镇。满足以上四个条件之一的均可申
报。申报要求各市要组织各县(区)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筛选,严把质
量关,通过3-5年的扶持建设,能够切实成为县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
点,原则上每个县(区)申报1-2个建制镇。4月16日前将重点镇名单
和基本情况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报材料包括2006年、2007年、
2008年镇域生产总值,以镇域内规模企业营业收入统计;2006年-20
08年财政收入状况;至2008年底,建制镇辖区内人口、镇建成区居住
人口、建成区面积;建制镇的特色文化、旅游、矿产等资源情况;建
制镇的交通区位状况;建制镇的主导产业及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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