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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陕西出台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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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王向华)为建立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
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有关通知要求,我
省日前出台了《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推出五级响应机
制稳定生猪生产,促使猪粮比价、仔猪价格、生猪存栏、能繁母猪存
栏等指标保持在合理范围内。
我省调控目标为:猪粮比价不低于5.5:1;辅助目标是仔猪与白
条肉价格之比不低于0.7:1;生猪存栏不低于800万头;能繁母猪存栏
不低于70万头。
当猪粮比价高于9:1时,按有关规定,适时投放政府冻肉储备,
必要时向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发放临时补
贴。当猪粮比价低于9:1时,根据猪粮比价变动情况,分别或同时采
取发布预警信息、增加储备、调整政府补贴、省际间调入调出调节等
响应机制。当猪粮比价低于5∶1时,启动一级响应,增加省级冻肉储
备规模。增加政府储备后,猪粮比价仍然低于5:1,而且出现养殖户
过度宰杀母猪的情况时,对省上确定的生猪生产大县的养殖户(场)
和国家确定的优良种猪场的养殖户(场)一次性发放临时饲养补贴。
链接:
猪粮比价是指生猪出场价格与玉米批发价格的比值(猪粮比价=
生猪出场价格/玉米批发价格)。根据国家调查测算,确定目前我国
生猪生产达到盈亏平衡点的猪粮比价约为6:1。正常情况下仔猪价格
与屠宰企业出厂的白条肉价格之比约为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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