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岐山:水利制度改革激活一池春水 |
2009-04-30 |
|
在原本水利资源并不富足、条件也不优越的情况下,岐山县水利
部门创造了连续十年蝉联省政府“水利振兴杯”的荣誉,并成为全省
率先实现了自来水化的县域。去年,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到岐山视察,
对岐山县整村推进、规模治理、大搞水利建设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岐山取得骄人荣誉,归根于一点,那就是坚持改革创新,用改革
激活这一池春水。
人是改革中最重要的一环,而岐山的水利改革就是从这里入手的。
岐山县在撤乡并镇之前有19个乡镇水管站,职工人数多达150人,乡
聘人员占60%,受县水利部门和所在乡镇政府双重管理,体制不顺,
经费紧缺,人浮于事,服务管理职能弱化。2002年,在县乡机构改革
中,县上多方论证,大胆尝试,在乡镇取消农技站、农机站等单位的
情况下,保留了乡镇水管站,并明确乡镇水管站隶属县水利部门直接
管理,纳入事业单位序列,定编定岗,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了事业经
费,基层水管单位人员精简到35人,从根本上理顺了基层水管站体制
不顺的问题,形成“一乡一站,垂直管理”的基层服务体系,巩固了
基层水利阵地,使水利服务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同时,对历史原因造
成的乡聘人员进行了妥善安置和分流,对工作年限长的部分人员实行
工龄补贴加补助,其余人员实行市场化动作,通过租赁、承包小型水
利工程安置就业。
人的管理到位之后,如何提升工程管护质量和效益成为摆在岐山
水利面前急需回答的现实问题。从这一问题入手,岐山坚持“有利于
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群众使用,有利于发挥工程效益”的原则,创
新管理模式,搞活经营体制。通过实行分级管护,按照县、乡、村的
管理权限,明确了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范围和责任主体,夯实了管理
责任。在全县连续5年实施的“水利工程管理年”活动中,岐山逐步
建成19个水工程管护示范区,共签订水利工程管护责任书262份,落
实管护责任人380人,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水工程管护工作深入开展,
实现了工程有人建、有人用、有人管。
岐山的水利改革不是隔靴挠痒,而是直接触及到深层次的水利产
权制度改革。全县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明确所有权,
搞活经营权。对抽水站、陂塘、机井等小型水利工程进行产权改制,
累计完成各类水工程产权改制3465处。特别在灌区末级渠系管理中,
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采取划分“养渠
田”、在村组积累资金中支付及按照受益面积分摊的三种办法,落实
了渠道承包管护人员费用。凤鸣镇孝陵村在机动地中划分“养渠田”
,作为承包人的管理费,斗渠每百米划养渠田0.5亩,分渠每百米划
养渠田0.3亩,引渠每百米划养渠田0.15亩,共划养渠田49亩,落实
承包人14名,解决了过去田间渠道“权属人人有份,管理无人问津”
的问题。同时,结合实际,由县物价局、水利局制定印发了《岐山县
小型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在水价成本中计入大修
费,专户储存,解决小型水利工程运行中大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无保障
问题,做到可持续运行。结合岐山抽水灌区面积大的实际,县上还组
建了益店李家庄抽、故郡东七抽、雍川宣四抽、京当抽等8处抽水灌
区和枣林张家塬机井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推行民主管理,参与农户
8667户,26962人,灌溉面积3.2万亩,灌溉水费从原来的每亩平均28
元降低到22元,灌溉成本降低了22%。
通过水利制度的改革,岐山县不仅解决和改善了城乡39万人的吃
水困难,还建成高效节灌工程186处26.6万亩,节水灌溉面积达到灌
溉面积的70%;粮食产量十年翻了一番多,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420元
增长到4202元。
(通讯员 巨涛 本报记者 晓斌)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