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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我省出台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新办法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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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记者在全省县
域经济工作会议上获悉,省政府制定了新的《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
展监测考评暂行办法》,监测范围由原来的93个县(市、区)扩大到
全省107个县(市、区),县域监测指标为四大类31项,城区监测指
标为四大类30项。
据了解,我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核工作始于2004年,考核
范围为83个县(市)和农业比重较大的10个区,考核指标选取经济发
展指标、经济结构指标、社会发展指标、生态环境指标等四大类共23
项。
新的监测考评指标在原先考核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增加了“工业增
加值增长速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12项指标;将“劳
务输出率”改为“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业生产转移就业人数占农村劳动
力人数比重”等5个指标;将“社会保障覆盖率”分解为“城镇社会
保障覆盖率”和“农村社会保障覆盖率”;去掉了“地方财政收入”、
“地方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和“人均地方财政收入”等5个指标。新
的监测考评办法在表彰奖励“十强县”基础上,增设了县域经济社会
发展争先进位前十名县(市)奖励项目。同时,由于监测考评范围扩
大,还增加了对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五强区”和争先进位前五名区的
表彰奖励。从今年起,省上将增设县域工业化发展监测考评单项奖,
对县域工业生产增长速度快的前十个县域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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