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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宜君实施“联签会审”规范县乡村财务监督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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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焦永兴 通讯员 马淑文)3月12日,宜君县公
安局的小李拿着一张50元钱的车辆油料费发票和派车清单,先到局纪
委书记那里接受审核,之后才到局长那里进行审批,最后财务室出纳
把发票严格审查了一番后才予以报销。
从今年3月1日起,宜君县的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各村组发
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实行联签会审制度。制度规定,单位每笔经济
业务发生后,经办人必须及时持合规的原始发票及清单,签名并签注
经办事由,经审核人认真审核后,才由单位部门领导审批报销。审核
人是单位通过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确定的一名班子成员。只有一名
领导的单位,在县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全体职工大会选举一名职工代表,
人数不足3人的单位由主管领导负责财务审核工作。
实行联签会审制度的经济业务,包括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会议
经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设备购置费等一般经费支出,以及财政
部门、上级单位和其他单位拨入的指定项目或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
专项专款支出资金和按核定的预算拨付所属单位的预算资金、主管部
门或上级单位拨给所属单位的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等。
联签会审制度还具体规定乡级财务2000元以上的经济业务,除由
上述人员联签后,还应由乡镇长、书记会签,重大支出由乡党委会集
体研究决定。村级财务由经办人(财会联络员)、村级财务负责人、
村支部书记联签,村民理财小组盖章报乡镇核算中心,由乡镇核算中
心主任(财政所长)签字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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