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陕西新《森林防火条例》宣传不留空白区 |
2009-04-30 |
|
我省在开展《森林防
火条例》宣传教育活动中,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力争新《条例》宣传
不留空白区。
在城镇街道,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采取统
一内容、统一时间、统一方法开展集中宣传。普及防火法规和知识,
提高全民综合防范能力。让社会各界了解、理解《条例》,自觉遵守
《条例》。各市、县、乡三级依据《陕西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宣传贯彻
〈森林防火条例〉工作方案》及时制定培训计划,对林业职工、防火
人员、护林人员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相关人员以及专业、
半专业火灾扑救队伍分级、分类进行培训,推动《条例》宣传活动深
入开展。
据不完全统计,近期陕西省共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辆1530台(次
),张贴标语62000条,发放宣传资料、入户通知书75000份,发放《
森林防火条例》81000册,播放防火宣传片、警示片1655次,在林区
中、小学校举办防火专题讲座457次,各类培训110期。目前,我省各
级森林防火部门继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森林防火条例》宣传教育
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