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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太白对选人用人初始提名进行严格规范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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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干部选拔任用的关键环节,把干
部初始提名权交给基层,太白县委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落实干部
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变“少数人选人”为“多
数人选人”,使干部提名的过程更加规范透明,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
度。
去年以来,太白县一些乡镇、部门和单位领导职位出现空缺。县
委书记贺东明确提出,要把初始提名权交给干部群众,把用人与管事
结合起来,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
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按照县委要求,县委组织部
认真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决定由有职位空缺的乡镇党委、部门党组
在本乡镇、本系统内坚持注重品行、崇尚实干、重视基层、群众公认
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公开举荐干部,同时提出对近三年民主
测评优秀的、在急难险重和抗震救灾等复杂艰苦的环境中表现优秀的
、在农业生产和包抓农民增收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同级后备干部优先考
虑,保证了提名人选的质量。对于各方面推荐的人选,该县按照谁提
名、谁负责的原则,对推荐提名者出于个人原因搞人情推荐、许诺推
荐或搞权钱交易,而导致出现“带病”干部提拔上岗的,根据情节追
究推荐提名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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