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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梁秀峰
现任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的梁秀峰,在近20载的执法生涯
中,不仅用铁肩承载了正义,还用廉洁传承着清风。
1990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的梁秀峰,荣幸地走上了人民法院
的工作岗位。1995年从基层法院选调到宝鸡市中院以来,她一直工作
在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工作艰辛,且责任重大,但在2002年机构
改革时,她仍毅然决然地选择了继续留在刑一庭工作。朋友们都不解,
说她傻,但她却说:“我喜欢这个工作!”
在宝鸡市乃至全省有重大影响的“9·21”赵收义、王让科等四人
爆炸案,李勇等4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雷永刚等
四人雇凶伤害案,王保平等10人故意伤害案,以及被媒体广为报道的
李伟故意杀人案等都是由梁秀峰主办审理的。几年来,梁秀峰共审结
各类案件256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45件,有42案48名凶犯在梁秀峰
的法槌下被判处无期徒刑,连续7年梁秀峰结案数均在刑一庭之首。
梁秀峰常说:“法官不能就案办案,不仅要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执
法,同时还要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做到处理一案,稳定
一片。”在自诉案件的审理中,他不厌其烦地给当事人说理讲法,力
争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承办的自诉案件调解率达40%以上。在
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梁秀峰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
工作思路,力争做到惩教结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审理被告
人姜某某二人上诉一案时,梁秀峰发现二人均系未成年人,且系在校
学生,参与盗窃1200多元。一审法院对其按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
月。二审期间,梁秀峰做了大量调查了解后,把工作重点放在对其进
行耐心细致的教育上,使姜某某二人深刻认识到了其犯罪行为的危害
性,并发誓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合议庭认可了梁秀峰所做的努力,
决定对姜某某二人免于刑事处罚。几年来,梁秀峰在严格执法过程中,
先后调解二审自诉案件及一审附带民事案件20多件,实现了法律和社
会效果的并重。
刑一庭的工作要经常下乡,常常不能一天返回。一次,梁秀峰的
3岁女儿发高烧,她为了取得刑事审判的第一手资料不能回家,女儿高
烧两天不退,等她回家时已经发展成肺炎;又一次,父亲病重,但她
因下乡办案不能回家照料,等她忙碌了3个多月回家时,父亲已怅然离
世……
人间的悲欢离合,工作的艰辛疲惫,没有使梁秀峰这名优秀女法
官对法律产生丝毫的懈怠,甚至她的腰椎、颈椎出现问题,医生建议
她马上住院治疗时,她耐心地说服了大夫,对她采取了门诊按摩治疗,
为的是不耽误工作。
秉公执法,两袖清风,廉洁办案,早已成为梁秀峰的座佑铭。在
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时,她遇到了被告人的弟弟、大学同班同学的说
情。她给同学做了解释,最终还是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死刑。在
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时,一审法院给肇事者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肇事
者为能在二审得到从轻处理,托人给梁秀峰送来了500元钱,被严辞退
回,并打电话给肇事者,要坚信法律的公正,不要搞歪门邪道。根据
案件的具体情况,她向合议庭提出了对被告人改处拘役6个月,缓刑一
年的意见,得到了合议庭的认可。
铁肩担正义,两袖拂清风,梁秀峰用自己的行动树立了不辱使命
的法官形象,也赢得了人民的信赖和赞,她先后被评为宝鸡市人民满意
的政法干警、全市“严打”先进个人、全市法院优秀法官、全省人民
满意的政法干警、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宝鸡市优秀青年卫士、全
国优秀女法官,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通讯员 韩启明 本报记者 云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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