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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三大电信公司签署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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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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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省通信管
理局的组织协调下,中国电信陕西公司、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中国联
通陕西省分公司签署了《陕西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合作协议》,
这标志着我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全面进入实施操作阶段。
合作协议在沟通形式、操作流程、共享模式、维护管理、责任分
担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完善,明确了共建共享基础设施的范围、原则、
费用、技术要求及权益确定等。
合作协议明确了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费用及权益确定原则: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以产权清晰为原则,主要采用两种方式,一是
共建各方共同出资建设,按出资比例分享产权,二是一方收集共建各
方的需求并独资建设,其他各方租用。原则上,铁塔、机房、电源等
不可分割的基础设施,由牵头建设方建设,产权为牵头建设方所有。
共建共享所涉及到的业主维系等工作由产权所有方或牵头方负责,其
他各方应积极协助,所有方应及时向其他各方通报协调情况,产生的
费用由各方协商分摊。
合作协议还明确了共建共享基础设施的维护方式:共建共享基础
设施原则上由所有方负责维护。共建共享各方也可友好协商,委托第
三方代维或采用其他维护方式。共建共享各方负责自有专用设备和设
施的维护及故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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