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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陕西人口计生工作2009年主要任务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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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将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个中心任务,突出服务关
怀,注重利益导向,强化综合治理,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持
续健康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全省人口出
生率控制在12‰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5‰以内。
对40万以上人口大县实行重点监测
今年,省上将继续加强对基层工作的具体指导,特别是要把40万
以上的人口大县作为监测的重点,及时准确地把握我省人口出生趋势。
首先,必须保持生育政策的稳定。当前,我省正处在一个新的生
育高峰期,如果在这个时期生育政策有所放松,必然造成人口出生率
高上加高,将对我省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一系列不可低估和难以
弥补的不良影响。其次,必须高度关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不平
衡问题。去年,省人口计生委对8个人口大县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
这些县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生育政策符合率不高、出生统计误差严重等
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是孤立的,在全省其他地方同样存在。它再
一次警示我们人口和计划生育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工作,
稍有放松就会使来之不易的低生育水平出现反弹。我们必须从这些问
题中举一反三,未雨绸缪,从陕西实际出发,深刻认识人口数量多仍
然是影响我省发展的主要问题,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和失误,始终不渝
地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
推广人口出生实名登记制度
今年将与卫生等相关部门合作,加强孕产期全程管理服务,推广
出生实名登记制度。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仍然是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
作的重点。我们要加快推广试点经验,特别是要把全省出生人口性别
比升高比较严重的市、县(区),作为综合治理的重点,强化措施,
落实责任,务必取得实质性的好转。要全面落实宣传教育、利益导向、
全程服务、规范管理、严查“两非”五项措施,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
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协调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女孩家庭
发展的经济社会政策,加快构建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标
本兼治的工作格局。继续推进地方立法和行政立法,开展部门合作、
区域协作,加大打击“两非”的力度。
加强出生人口缺陷一级预防制度
围绕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筛查、
均衡营养等重点,全面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一是在榆林市开展免
费婚前医学检查试点,加强婚育咨询指导,禁止近亲结婚生育,减少
高龄妊娠生育与遗传性疾病的发生,对新婚夫妇、孕妇免费指导科学
服用叶酸等营养制剂,加强孕产期保健管理和妇女孕期劳动保护。二
是制订优生免费服务的具体办法和政策体系,重点抓好西安、咸阳、
延安、商洛等四市的孕前筛查试点工作。三是推广西安市心理健康教
育咨询、韩城市婴幼儿早期行为启蒙教育的经验,稳步推进青年心理
健康教育项目。
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
2009年被确定为人口计生工作优质服务年。一是2月25日启动了
全省第二批54个县(区)农村育龄妇女健康行动项目,将健康检查与
计划生育“三查”服务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健康检查的内容和程序,
加强技术指导,强化农村妇女病的防治,提高生殖健康水平;二是加
快县乡计生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乡镇中心服务示范站创
建活动,年内首先抓好60个乡镇中心示范站建设试点工作,提高基层
计划生育服务水平;三是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对
已取得“国优”、“省优”的县(市、区),开展回顾性调查,实行
动态管理,对工作质量滑坡的将予以摘牌,并在全省通报。
三项改革:探索解决人口问题新机制
今年,省上将在永寿县和杨凌示范区进行试点,探索以县为主统
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机制。
重点进行三项改革:一是继续改革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
理责任制,加快建立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相适应的
考核评价体系;二是修订完善省上补助市事业经费管理办法,初步建
立“以奖代投”的激励机制;三是开展县乡服务机构管理机制改革试
点,力争在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方面实现新突破。同
时,启动全省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活动,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
路、工作方法的进一步转变。
着力解决计生户家庭民生问题
围绕计生家庭在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
庭致富和养老保障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探索研究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
的经济政策,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征地补偿等普惠政
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统筹衔接。突出抓好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建立农村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制度,
推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试点、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手术保险
试点工作,帮助解决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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