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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铜川完善廉租房制度切实解决困难群众住房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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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委、市政府将住房发展的重点放
在着力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上,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和滑塌区沉陷
区整体搬迁工程,加快廉价廉租住房建设,不断完善廉租住房制度,
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铜川市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的住房问
题,该市将廉租住房建设列入2008年实施的重大建设项目,年初安排
预算资金500万元,最近又从财政新增财力中安排资金1500万元,住房
公积金增值收益37万元,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的
5%,筹集廉租住房资金17万元。对筹集的住房资金,全部存入铜川市
廉租住房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对区县从事廉租住房工作的专职人员
进行了十余次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廉租住房管理及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铜川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市廉
租住房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并在市房管局增设住房保障科,与房改科
共同承担廉租住房管理工作,配备专职人员承担廉租住房日常管理工
作。各区县均设立了对外办事窗口,从事廉租住房入户调查及统计工
作。廉租住房的申请、公示、审批、轮候等制度均已在办公地点上墙
公布,并在《铜川日报》上公布了举报电话和服务电话。工作人员不
断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水平,无违法违规现象发生,受到广大低
收入家庭的好评。
廉租住房实施程序严格规范。为了切实做好廉租住房的资格审查
工作,市政府专门下发了《铜川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办法》,另
对实物配租和实物配售的住户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具备一定购买
能力的低收入家庭,建设廉价住房实行实物配售,廉价房价格统一定
为每平方米680元,低于市场价格1000元以上,购买廉价住房必须住
满10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对其他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实行轮候制
予以保障。市房产管理部门对廉租住房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享受租
赁补贴和实物配租家庭的住房现状和收入情况进行审核,年审合格的
家庭方可继续得到保障。
截至目前,铜川市与省政府签订的2008年廉租住房建设年度目标
任务已超额完成。全市通过租赁补贴和租金核减共保障低保家庭7219
户,保障面积22.38万平方米。其中租金核减的直管公房有660户,实
行零租金保障的破产矿居民4122户,当年新增租赁补贴户2437户,对
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户全部达到应保尽保。另外,全市全年共开工建
设廉租住房4万平方米、804户,通过实物配租和实物配售(廉价房)
共保障低保家庭1288户。当年新增实物配租户468户,实物配售820户,
开工面积和保障户数分别是年计划的181%和279%,在全省较早实现
了廉租住房的租售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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