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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两年内将有13.7亿元投入我省农村卫生事业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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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晓斌)记者2月12日从全省农村卫生工作电视电
话会上获悉,根据省政府2月9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
作的若干实施意见》,省财政在两年内将投入6亿元用于全省村卫生室
的房屋建设、村医公共卫生补助等,加上中央补助和市县配套,投入
规模将达到13.7亿元。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每个行政村要设立一个卫生室,用2年
时间基本完成。对达到建设标准、验收合格的村卫生室,省政府实行
“以奖代补”,以县为单位每个村卫生室平均补助1万元。同时要求
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由县级财政全额预算安排,对其职工应交纳的养
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统筹费用单位负担部分及按国家标准核定的
离退休人员费用由县级财政负担。
同时要加大城乡对口支援力度。县级医疗单位医生在晋升主治医
师、省和市级医疗单位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必须到农村医疗卫
生机构累计服务一年。省、市级新录用的医学专业大学毕业生,要先
在县、乡医疗卫生机构锻炼一年。城市二级以上医院都要与农村县、
乡医疗卫生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关系。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
机构每年要按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培训计划免费接受一定数量的农村
卫生人员进修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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