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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我省出台积极价格政策促内需保增长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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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当前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省
物价局2月4日出台积极价格政策措施,从七大方面拉动内需,引导合
理投资、消费,促进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确保全省经济平稳增长。
新出台的积极价格政策主要围绕“加强价格调控,保持价格总水
平基本稳定;完善强农惠农价格政策,促进农民增收;运用差别价格
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电力价格改革,深化水价综合改革;
推进环保收费改革,促进环保产业发展;清费治乱减负,严控出台涉
企收费项目;开展价格公共服务,保障和改善群众生活”等七大方面。
省物价局表示,在实施“扩内需、保增长”政策期间,除国家出
台的项目和资源环境类收费外,严控出台其他涉企收费项目。坚决落
实国家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对符合规定的涉
企收费,必须出示收费许可证和相关收费文件,并在收费场所公示收
费项目和标准。
另外,我省还将实施支持重大发展战略和重大建设项目的价费政
策。制定促进“关中率先发展、陕北跨越发展、陕南突破发展”及加
快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能源化工、装备制造业等重大发展战略的价
格综合性政策,在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和征用土地、拆迁补偿等方
面实施政策扶持。同时,及时清理取消涉及服务业发展的不合理收费
政策,逐步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实行与工业同价的电价、水价
政策。并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实施差别电价政策,研究制定差
别水价、气价、热价等政策。对利用余热、余压、垃圾进行生产和直
接利用煤矿瓦斯、煤矸石发电供热的企业,实行鼓励性价格政策。
此外,围绕“气化陕西”工程的实施,省物价部门还将及时测算
各接点城市的供气价格,适当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
积极配合国家推行竞价上网试点,鼓励大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
协商确定电价。并研究制定我省新一轮水价改革规划方案,完善水价
形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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