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5白河600多离任“村官”喜领荣誉金 |
2009-04-30 |
|
白河县委组织部日前在中厂镇举行离任村干
部荣誉金发放仪式,为该镇57名离任村干部发放荣誉金。这项工作在
全县15个乡镇也同时启动。
为将党内帮扶关怀激励制度落到实处,白河县在深入调研的基础
上,制定了《离任村干部荣誉金发放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享受荣
誉金的村干部必须是年满55周岁,建国以来连续任职10年以上或累计
任职20年以上且属正常离任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副主任、文书。荣誉金审批按照个人申请、村党支部初审、乡镇党委
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进行。县、乡、村建立离任村干部管理档案,
实行动态管理。县委组织部为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颁发《荣誉证》。
荣誉金按担任村干部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年20元计算,列入县级财政预
算。
县委组织部自2008年6月起,对全县离任村干部情况进行了深入
调查摸底。经过认真核查、公示、审批等程序,最终确认首批677名
离任村干部符合资格。2009年春节前,首批荣誉金将全部发放到离任
村干部手中。全县共发放资金27.63万元。
参加发放仪式的村干部深有感触:领到荣誉金,不光是经济上的
激励,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离任村干部的重视和过去工
作的肯定,增强了大家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