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咸阳“红盾护农”服务新农村建设 |
2009-04-30 |
|
2008年,咸阳市工商
局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商品,促
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资市场稳定,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新农村
建设,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全国红盾护农先进集体”。
他们全面落实农资市场各项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两帐两
票、一卡一书”以及重要农资商品备案制、农资商品质量承诺制、不
合格商品退市制、种子留样备查等制度。并结合农资经营实际和农资
市场特点,制定并在全市推广试行《农药买卖合同》、《农膜买卖合
同》、《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肥料买卖合同》、《农作物种子
代销合同》等5类合同参考文本,不断规范农产品交易行为,保护涉
农企业和农户的利益。
他们强化农资商品质量监管,共抽检农资商品141批次,合格120
批次,不合格21批次,查处的农资违法案件通过“咸阳红盾信息网”
公布,帮助和指导农民科学合理消费,确保农资商品质量,营造全社
会“打假护农”的良好氛围。永寿县工商局查处了当事人制造假冒复
合肥案;礼泉县工商局没收了当事人经销的不合格化肥20吨;泾阳县
工商局依法查扣了当事人经销的假冒玉米种子2.87万公斤。全市工商
系统共检查出各类营主体2989户,查处农资违法案件178起,捣毁制
假窝点18个,取缔无照经营户45户,查处假冒伪劣化肥895吨,种子5
万公斤,农药3900公斤,罚没款193万元,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
68万元。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