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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陕西187个单位和个人受中央文明委表彰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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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月20日,中央文明委在北京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
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
李长春出席并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
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刘云山主持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
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刘延东宣读了表彰决定。我省省委常委、省委宣传
部部长、省文明委主任胡悦,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西安市文明
委主任孙清云等一行9人赴京参加大会,我省共184个单位和3名个人
受到表彰。
在这次我省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中,西安市、宝鸡市、延安市
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成为全省含金量最高的
荣誉;志丹县县城、西安市未央区三桥街道办事处和平村等28个村镇
被授予“全国文明村镇”称号;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宝鸡石
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38个单位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周至
县青化乡联集村、旬邑县张洪镇鹏旗村等49个村镇被评为“全国创建
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单位”;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西安民生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本部)等66个单位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先进
单位”。曹兴义、黄会云(女)、马瑞华等三名同志被评为“全国精
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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