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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陕西5.6万户企业将交由各市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监管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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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元月9日召开的全
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权益,
快速受理举报投诉案件,从元月起,我省将调整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
辖权,原由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的5.6万户企业将交由各市劳动保
障监察机构监管。为此,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提醒广大劳动者,发生
侵权问题后,一定要分清管辖范围,不要盲目投诉。
据悉,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从今年元月起,省劳动保障监
察机构负责对中央、军队驻陕和省属用人单位(包括国务院国资委、
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监管的驻陕用人单位以及省国
资委监管的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其余用人单位由市、县、
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在执法重心下移后,省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的在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从5.7万户下降
到1000户左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从1月12日起,各级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按照新的管辖范围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开展巡查
和专项检查工作之前已经受理的举报投诉案件要继续认真办理直到结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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