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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省考核办通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等有关情况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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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新颁
布执行的《关于促进科学发展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暨领导班子和领导
干部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实行年度目标责任、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
党风廉政建设三位一体的考核,突出对工作实绩、目标任务完成、求
真务实和服务人民的考核,更加适应和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于
激发和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又好又快实现建设西部强省战略
目标,必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和制度保障作用。”12月26日上午,
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德民通报了我省考核工作发展、《试行办法》
修改情况及2008年度目标责任年终考核等有关情况。
王德民介绍说,新一届省委提出在全省推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
度,得到了全省上下一致响应,有力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
展。实践证明,目标责任考核已经成为改变干部作风、深化体制改革、
不断开创科学和谐发展新局面的强大动力和总抓手。为使目标责任考
核更好地为推动科学发展、富裕三秦百姓、建设西部强省服务,在省
委和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省考核办从今年4
月份起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对《试行办法》先后进行
了25次修改。新的《试行办法》共7章40条,强化发展的权重,突出
了重点指标考核;推进分类考核,增强了考核针对性;强化激励机制,
建立了监督检查、工作问责和预警保障机制;与干部使用结合,把考
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奖惩的重要依
据;加强实绩考核,扩展民主参与,提高了基层和群众对考核工作的
参与面和参与度;配套形成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分值、加减分办法等多
个附件,增强了考核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会议同时通报了2008年度年终考核工作的部署情况。在省委和省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省将以全省11个市(区)和
86个省直部门及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考核对象,从2008年12月上
旬开始考核,预计至2009年2月底结束,总体分为考核准备、实施考
核、总结评定三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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