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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洪武在集中清理积案电视电话会上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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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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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省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省集
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宋洪
武指出,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
观的重大举措,是维护社会主义法治权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建平安陕西、建设西部强省的迫切需要。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省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参加会议。会议由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郭明主持。
宋洪武指出,2006年1月至2008年8月,全省共清理执结各类案件
97778件,执行标的额200.7亿元,其中执结积案35924件,取得了很
大成绩。同时也要看到,与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
的期望相比,我们的执行工作还有不少差距。对此,群众仍有不少意
见。特别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蔓延、保持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难
度增大的情况下,更加凸显了做好执行工作、维护和保障市场经济秩
序的特殊重要性。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是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践行执法为民、维护群众
合法权益的实际行动,是维护社会主义法治权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建平安陕西、建设西部强省的迫切需
要。
宋洪武强调,解决执行积案是一项司法活动,必须在法律和政策
的框架内,穷尽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取得最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和政治效果。要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以震慑违法,教育群众。对
于申请执行人属于困难群体的案件,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交通肇
事赔偿、人身伤害赔偿、征地搬迁补偿、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的,
要采取坚决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各级党委政法委和人民法院要采取多
种形式,加大对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要
坚持统筹兼顾,把严格执行同公正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有机结
合起来,既要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又要充分考虑执行的时
机、地点、对象和条件。要讲究政策策略,注意方式方法,兼顾各方
利益,努力提高有效执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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