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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岚皋用制度强化对村干部监督管理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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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以村“两委”
换届为契机,建立“双承诺双评议双述职”制度,强化村干部监督管
理,确保农村各项工作的顺利落实。
“双承诺”,即村“两委会”成员在当选后,立足本村实际和个
人岗位要求,在村民大会上进行公开任期履职承诺,形成履行职责承
诺书,在村务党务公开栏上公布,并报上级党委备案;每年年初,村
“两委会”成员根据乡镇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本村的发展规划,
确定本年度为民办实事和本村经济发展目标等方面的具体工作事项,
经村“两委会”审定后,在村民大会上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双述职”,即村“两委会”班子和班子主要成员每半年分别向
上级党组织和群众进行现场述职,形成书面述职报告报上级党委审定、
备案;“两委会”其他成员只进行书面述职,由村党支部审定、备案。
述职内容主要包括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事
业和经济发展、承诺事项兑现情况、党建工作创新等方面的工作。
“双评议”,即村“两委会”成员述职结束后,分别召开群众评
议大会和上级党委评审大会,由党员群众和上级党委分层对村“两委
会”成员和村主要领导的履职情况进行定量和定性评议。评议包括承
诺事项兑现情况评价和年度工作综合评价。评议结果作为村级干部年
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与村干部年度奖金福利、关怀机制待遇、评优树
模等方面相挂钩,凡承诺事项未完成的,由党组织提出批评意见并限
期进行兑现;凡年度工作综合评价为“不合格”的由村党支部和乡镇
党委分级进行诫勉谈话,并视其情况限期整改或予以调整和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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