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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陕西开展杰出(优秀)进城务工青年评选活动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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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1月13日从团
省委获悉,为大力实施“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推动社会各界更
加关心和支持进城务工青年工作,营造全社会关爱进城务工青年的良
好氛围,团省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在全省联合开展2008年
杰出(优秀)进城务工青年评选表彰活动。
评选范围是:截至2008年12月31日,年龄不超过35周岁,由农村
(含小城镇)到城市或发达地区从事合法工作的务工青年,以及外出
务工后返乡创业的青年。评选标准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爱岗敬业,
勤奋创业,为所务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或积极返乡
创业,在推动家乡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具有广泛
的社会影响;遵纪守法,弘扬正气,敢于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
为作斗争,维护自身或他人的合法权益,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积极维护
社会稳定和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等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支持“进
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的实施,在本地区、本行业的进城务工青年中
发挥了积极模范带头作用。
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组委会依据各
地、各行业推荐情况,将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和认真审
议,产生评选结果,并召开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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