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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我省规范不可解体大件货物超限运输管理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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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省就进一步做好不可解体
大件货物超限运输管理、更好的保护公路桥梁安全,出台新的规定。
省交通厅要求,运输不可解体大件货物、车货总重在55吨以上的,
必须使用大型多轮轴平板车,车辆单轴(轮组)轴载平均不超过10吨。
对符合国家生产标准的自行式吊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各治超检测
站查验其符合车辆行驶证(产品技术说明书)的,予以放行。各收费
站按照车辆总重折半后的重量计重收取通行费。车货总重为55吨至12
0吨(含120吨)的超限运输车辆,由承运人按规定的期限向陕西省公
路局提出申请,后者依据全省公路桥梁设计标准、技术等级和路况动
态信息,确定通行线路,若经过的线路无法满足通行条件的,还需与
承运人就路桥勘测、桥梁加固、承担费用等签订协议,进行加固改建
后,办理通行证。车货总重在120吨以上的超限运输车辆,由承运人
按规定的期限向陕西省公路局提出申请,由省公路局与承运人共同委
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拟通行路段公路桥梁进行勘测、安全评估、
加固方案设计,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签订承担费用协议后,按照一事
一议方式报陕西省交通厅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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