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
天津市与陕西省妇联签署协议援建我省灾区学校 |
2009-04-30 |
|
10月11日下午,天津市妇联和陕西省
妇联在西安举行新闻发布会,双方正式签署273万多元的“牵手赈灾、
结对帮扶”协议,决定无偿援助陕西重灾区特困母亲家庭的未成年子
女和因地震倒塌的学校建设项目。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振江、
陕西省妇联主席刘丽鸽、天津市妇联副主席程兰书等出席新闻发布会。
协议确定,对宁强县燕子砭镇第二小学、宁强县阳平关镇清河小
学、略阳县徐家坪乡秦河小学分别援助100万元、40万元和60万元用
于灾后重建;334962.42元用于因地震房屋破损的学校修缮;40万元
用于对我省重灾区汉中市的宁强县、略阳县、勉县、南郑县和宝鸡市
的陈仓区五个县(区)的400名特困母亲家庭的未成年子女每人1000
元救助金。
罗振江在讲话中代表陕西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
感谢天津市妇联对我省的支持和帮助,他说,天津市妇联以实际行动
践行科学发展观,着力帮助我们解决灾区妇女儿童所面临的困难和问
题,不但为陕西灾区的妇女儿童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帮助,也必将推进
我省灾后重建工作的深入开展。他希望陕西省妇联要积极主动做好沟
通协调及相关服务工作,认真履行协议中规定的各项责任,严格按照
国家相关标准制定援建学校方案,监督建校质量和进度。同时要充分
发挥妇联组织引导、宣传、团结的重要作用,凝聚全省广大妇女群众,
形成抗震救灾、加快重建中的一支重要战斗力量。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