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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西安试水林权改革还利于民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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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土地领域中的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拉开中国改革的序
幕,“责、权、利”的明晰,充分调动了农民积极性,也带来了农业
的大发展。如今,事隔30年后,一场林业领域的“家庭承包经营制”
正悄然在西安登场。
近日,记者从西安市林业局了解到,作为西安林权改革的首批试
点县——户县,今年8月,全县67万亩集体林地勘界确权工作已全部结
束。如今,30多万亩林地的承包权已落实到户,83个村里的农民国庆
前将全部拿到林权证、股权证。业内人士认为,此次西安试水林权改
革,明晰了产权、放活了经营权、落实了处置权、保障了收益权,意
义重大,影响深远。
9月19日,记者来到作为林权改革试点的户县太平口村,这个拥
有10个行政村的村子,辖区有238平方公里的森林,全村共有756户,
2870人。从2007年8月开始,林权改革在户县太平口开始试点,成立
了集体林场。除公益林责任山,自留山退耕还林地,商品林维持原来
经营方式外,个人和集体将和林场签定70年的承包合同,并分别发放
林权证。按照规定,集体承包合同,由集体签定,按统一经营,均利
到户,均股到户的方式进行运作。
据林业局负责人介绍,这次试点改革最重要的是将林权明晰,这
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即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
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经营方式落实到
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
村委会副主任于文周说:“如今,我们领到承包期达70年的林权
证了,随着林界划分完毕,股权证也即将发到个人手中。”他说:“
过去林权的产权不明晰,林权归集体,年年种树不见树,农民想搞点
经济,没法下手。现在就不一样了,产权明确了,我们想种点什么就
种什么,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森林,还发展了经济。”
与之相邻的蒋村镇,也是这次林权改革的试点单位,该镇青山村
一组有500多亩森林,除了公益林和10亩多责任山外,共有160亩山林
分给了村民,这次林权改革将经营权和处置权放活。村民张文华说:
“林改给我吃了颗定心丸,以前想投入不敢投入,如今产权明晰了,
经营权归农民,林木处置权、收益权都归个人,真正体现了多劳多得。
以前我山我不能砍,我砍我不能卖,如今还山于民,还林于民,还权
于民,这样的改革我拥护。”
村民纪红斌说:“林改给我们农民吃了定心丸,带来了致富希望,
充分调动了经营山林的积极性。在经营上,我们慢慢地由过去的‘粗
放经营’转变为‘科学经营’。由过去破坏山林的主体成为建设林业
的主力军,人人成了造林人、防火员、护林员。”
据了解,目前,西安林业用地面积762.6万亩,其中集体林地面
积390.8万亩,占林业用地的51.2%。随着林权改革的不断深入,今
后,西安市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林权改革。对于这场意义深远的改革。
西安市林业局负责人表示,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是把家庭承包
经营制度从耕地拓展到林地,把林地的使用权、林木的所有权、经营
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真正落到户,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
其责,责有其利”,使林业生产关系更加适应生产力,把林地的潜力
如同耕地一样充分释放出来,使生态得到改善,林农得到实惠。”
(本报记者 肖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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