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省质监局对全省乳制品生产企业实施驻厂监管 |
2009-04-30 |
|
本报讯 9月16日媒体公布的22家企业生产的69个批次产品检出了
“三聚氰胺”,我省宝鸡惠民乳品有限公司、西安市百跃乳业有限公
司2家企业的2个批次产品名列其中。作为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主体,省
质监局在第一时间做出响应,研究采取如下应急处置措施,严防不合
格产品继续损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一是责令相关企业立即停产;二
是对库存问题产品一律封存,一律造册,一律销毁;三是派员实施驻
厂监管;四是对两家企业的其他产品加大抽查力度,对流入市场的不
合格产品,立即召回并进行销毁。
当晚,省质监局党组连夜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全省乳制品生
产企业监管有关事宜,并决定派出206名监管人员,对全省全部95家乳
制品生产企业实行分类驻厂监管;对中央电视台通报的两家企业,由
省质监局牵头,省农业厅、省工商局、有关质检机构技术人员以及企
业所在地监管人员,组成5人工作组驻厂监管;对银桥、伊利、贝多、
东方、和氏、关山、神果、凯达、光明、红星等10家大型乳制品生产
企业,分别由省质监局1名处级干部担任组长,有关质检机构技术人员
和企业所在地质监部门监管人员组成3人工作组驻厂监管;对其余83家
企业,由当地质监部门派出2人工作组驻厂监管。驻厂监管人员将对企
业实施严格的全过程监管,严格监督企业进行原料奶入厂检验,不合
格不得投入生产;严格监督企业生产过程控制,确保按标准组织生产
;严格监督企业产品出厂把关,三聚氰胺等所有安全项目都必须批批
检验合格,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得出厂;企业不具备三聚氰胺检验检测
能力的,必须委托具备检验能力的机构进行检测,确保驻厂后企业生
产的乳制品质量安全合格,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
求落到实处。在严格控制不合格产品的同时,驻厂监管人员要督促合
格产品正常生产,保证市场供应。9月17日下午,206名驻厂监管人员
全部到位,并已进驻企业投入工作。
省质监局同时表示,从即日开始,对所有食品的免检资格一律终
止,对所有食品中的名牌产品,加强检测,一旦发现问题,一律取消
名牌称号;同时,要求全省其他乳制品生产企业认真汲取教训,开展
自查自纠,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安全关。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