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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西安市推出八大文化惠民工程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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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市委
办公厅、西安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西安市将大力发展公益
性文化事业,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设与西安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
适应,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群众文化权益。
从现在开始,西安市将逐步组织实施八个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
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文化阵地建
设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村舞台艺术繁荣工程、“农家书屋”
建设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及公共文化示范活动工程。通过
这些工程的实施,西安市将于2010年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通广播电视,
2020年基本实现全市农村广播电视户户通;到2010年,基本建成覆盖
全市城乡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区县有文化馆、
图书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室,社区有文化中心;
到2015年,“农家书屋”基本覆盖所有行政村。同时大力普及农村电
影数字化放映服务,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公益服务目标;通
过出台补助办法鼓励艺术团体到农村演出,保障群众看戏需求;在全
面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的基础上,建立市、区县两级保护名
录,对西安市已列入国家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进行保护,
并加强对传统文化传承人的保护和培训。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以市级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
以区县、乡镇街道和社区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推进三级公共文化设
施建设。城市在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过程中,要把社区文化中心建设
纳入规划。
充分发挥现有文化设施的作用,市、区县群众艺术馆、文化馆、
图书馆要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
教育基地等要逐步免费开放,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
场所要充分发挥在公益性文化服务中的作用。公共文化设施要坚持公
益性质,不能企业化或变相企业化,不得以拍卖、租赁等形式改变用
途。
加强公共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提供适应人民群众需要的公共文
化服务,优化整合西安市文化资源,大力发展影视制作、出版、发行、
印刷、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游戏等重点文
化产业,为公共服务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引导文化资源向公共文化
服务领域合理流动,鼓励引导群众自办文化,开发独特文化资源。
全面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对
重要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公益性文化活动,
要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进行扶持,
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西安市为此将建立市、区县两级公共文化服
务体系建设的财政共担机制,切实保障实施重大公共文化工程、购买
重要公共文化产品、开展重要公共文化活动所必须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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