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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我省强省富民的重要机遇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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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张社年
开栏语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中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
求,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战略举措,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
是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推进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本
报今起推出特别策划《聚焦林改》专栏,将陆续刊登我省各地这项改
革的成功经验与探索,以期对今后的改革实践提供借鉴。
喜迎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全面
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稳
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战略
举措,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我省是以集体林为主的省份,现有林地总面积1.84亿亩,其中集
体林地1.34亿亩。农业人口2783万人,而直接或间接从事林业生产的
农民就达1948万人,占到了农业总人口的70%。为了积极稳妥推进我
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省政府从去年7月起在户县、太白、彬县、耀
州、华阴、西乡、宁陕、山阳、富县、榆阳10个县(区)先行开展集
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总结和探索改革经验,逐步推进全省集体林权
制度改革。14个月过去了,各试点县进行了成立组织,宣传培训、制
定方案、现场勘界、明确主体、登记造册、全面建档和统一发证等各
个环节的工作。从宁陕等地林改成效来看,林改可以彻底解放山区的
劳动力和林地生产力,调动山区农民开发多年沉睡的山林,促进林木
种植、林下经济、木本粮油、森林旅游等林业产业的大发展,全面提
升森林经营水平和林地产出率,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必将成为我省
群众增收致富的又一途径。
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省十一次党
代会和省十一届人代会都明确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
极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8年,
陕西省委、省政府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对各市目标责任制考核指
标体系。2007年8月3日,省委书记赵乐际在省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时指
出,要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实现生态保护和农民致富增收双
赢;赵书记还多次在基层调研时强调要全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2007年5月,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门研究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决
定成立了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就林改试点工作通过并下
发了《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全省林改工作提出了
明确的要求。2008年8月13日,袁纯清省长到山阳调研集体林权制度
改革工作时指出,要切实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把好事办
好;要通过科学的保护、管理、开发、利用,优化森林生态,增加农
民收入。2007年7月10日,省委副书记王侠出席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
革试点工作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深入林区县就林改工作进行调研。
姚引良副省长多次听取省林业厅关于林权改革工作汇报,赴林改第一
线进行调研,解决有关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
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颁发以后,省政府在户县再次召开集体林权制
度改革座谈会。副省长姚引良强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省强省富
民的重要机遇,要精心谋划,全力推进。全省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必须
扑下身子,摸清情况,总结好经验,以群众利益为重,扎实做好这项
利国利民的工作。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真正实现放活经营
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建立起现代林业产权制度,还有大量
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探索。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有许
多深层次问题需要超前研究和进行动态跟踪。当前要采取六条措施推
进林改。一是加大林改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林改的重大意义,主要任
务,政策措施和林改的进展和典型。引导学习好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领会精神,吃透政策。二
是加强领导,强势推进,高位推动;三是加快步伐,搞好试点总结工
作,为省委、省政府出台贯彻落实意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四是搞好
培训,做好市、县、乡(镇)、村各领导培训工作,发动群众参与推
进林改;五是要规范操作,依法依规推进林改;六是创造条件,强化
各类保障措施,包括改革经费等等,全面推进林改。
一面山就是一个希望,一片林就有一份收益。30年前,中央作出
了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战略决策,把耕地承包到户,实现
了“田有其主”,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30年后的今天,中央又
作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战略决策,把林地承包到户,实现
“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这是农村家庭联产
承包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丰富和
完善,此举是农村改革的又一个里程碑,更是三秦儿女走向富裕的康
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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