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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郭永平在落实省委《实施办法》任务分工会上强调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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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冯晓荣 通讯员 杨江伟)8月26日上午,省纪
委、监察厅召开会议,对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
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中的各项任务进行分工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在会上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
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突出“三个更加”,扎实推进惩治
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
会议按照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完善党内民主
和党内监督制度,完善违纪行为惩处制度、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
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建立和完善有效预防腐败的相关制度等各项工
作任务的要求,逐条逐款进行了任务分工。
郭永平指出,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刻领会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
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
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形成全党抓惩防体系建设的新局面。他强
调,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
方针,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在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方面取得突
破。要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主线,在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方面
取得突破。要抓住规范和制约权力这个核心,在有效监督方面取得突
破。要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
问题方面取得突破,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
郭永平指出,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是
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各个方面,各级各部门
必须落实责任、强化领导,全面部署、整体推进。要进一步明确责任,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
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体制,密切配合,形成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的整体合力。
会上,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发改委、省卫生厅等部门负责人
还就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反
腐倡廉建设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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