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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靖边加快建设塞上“绿氧吧”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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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以治沙造林享誉全国的靖边县日前
再出新招植树造林,对县林业部门组织实施的各项绿化工程推行责任
制承包造林,加快建设塞上“绿氧吧”步伐。
地处毛乌素沙漠南缘的靖边县植树造林的传统由来已久。据县志
记载,清道光和光绪年间的三任靖边知县购置树苗,劝民植树。上世
纪四十年代初,时任靖边县委书记的惠中权劝令机关干部义务植树,
受到党中央和毛主席的表扬。1986年,国务院绿化委员会查实“靖边
县一年造林种草双百万”后,为表彰靖边人民植树造林的热情和干劲,
中央奖励靖边县200万元。
近年来,靖边县继承传统,积极实施“生态名县”战略,大规模
开展“我为靖边栽棵树”活动。
然而,由于干旱严重,工程造林只栽不浇,植树成活率不高。为
破解干旱地区植树成活难题,县政府印发了《责任制承包造林暂行办
法》,决定对县林业部门组织、规划、实施的各项国家林业重点工程、
外援造林项目、植被恢复造林、低产劣质林地更新改造和其他绿化工
程推行责任制承包造林。鼓励靖边籍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具有独立民事
能力的公民、县内独立企事业单位和民营经济组织参与承包造林,支
持县内农民联户、联合承包造林,欢迎县外有绿化资质的公司、企业
来承包造林。每年三月、十月由县林业部门分别公布当年春季、夏季
和秋季造林需要发包的造林地块、造林树种及其他相关信息。有意承
包者在报名期限内到公布的造林地块所属乡镇天然林保护工作站或乡
镇人民政府指定机构报名、登记。乡镇和林业部门按照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择优选定,逐步实现招标造林。
该县要求承包方在造林后必须加强管护,保护好造林成果。常绿
树种造林,承包方的管护年限不少于3年;其他树种造林,承包方的管
护年限不少于2年。承包造林的检查验收分为自查、林业部门检查验
收和县政府抽查等形式。林业部门拨付造林承包费要依据造林成活率、
管护情况等分期兑现:造林结束后,首付40%;一个生长季后,经检
查验收成活率达85%以上,再付20%;剩余的40%,经检查验收合格,
常绿树种在造林满3年后兑现,其他树种在造林满2年后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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