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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我省完成教育卫生民政系统危房审核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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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实习生 李星星 记者 海花)记者从省建设厅获悉,
我省已完成了地震造成的全省教育、卫生、民政系统D级危房的审核确
认工作,为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奠定了基础。
受“5·12”强烈地震影响,我省部分地区房屋损毁严重。为了摸清
灾情底数,便于开展恢复重建,省政府要求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地震灾区
教育、卫生、民政系统D级危房的审核确认工作。接到任务后,省建设
厅先后组织了12个专家组共90余人,历时49天。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了
对教育、卫生、民政系统提供的汉中、宝鸡、安康、西安、咸阳和杨
凌示范区五市一区的D级危房项目的审核确认。
教育系统经审核有631个项目达到D级危房标准,建筑面积285600
平方米。这些项目必须限期拆除,目前省建设厅根据办公厅文件要求
已核发了“项目确认意见单”。另有396个项目年久失修,无抗震构造
措施,不适宜作为教学用房,建筑面积161494平方米。省卫生系统经
审核有22个项目达到D级危房标准,建筑面积26854.95平方米,应予拆
除。省民政系统经审核有省荣复军人第一医院和省自强中专学校的12
个项目,建筑面积10872平方米为D级危房,应予拆除。
相关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等级划分为: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
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
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
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
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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