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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我省分三阶段开展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审计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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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崔春华 实习生 张睿)记者从8月21日召开的
全省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审计工作会议上获悉,从今年7月起至2010年,
我省将分三个阶段开展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计。重点关注恢复重建
政策规划落实、建设工程质量、资金管理和使用四个方面。
此次审计的范围是从灾后恢复重建开始至结束的所有建设内容。
包括在总体规划下的实施规划编制、建设标准确定的合规合理性;国
家有关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落实和执行效果;恢复重建资金统筹、
分配和管理使用过程等。审计的对象是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汉中、宝
鸡、咸阳(含杨凌)、安康、西安5个市及宁强、略阳等40个县(区)
和省上确定的其他县(区),及其各级恢复重建工作主管部门、综合
部门与恢复重建相关的部门、单位、项目等。审计重点一是恢复重建
政策实施情况,二是恢复重建规划落实情况,三是恢复重建工程质量,
四是恢复重建资金使用情况。
目前,省审计厅已成立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
责全省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从7月起到今年年底为第一阶段,将对
年内需完成的恢复重建项目实施审计。2009年为第二阶段,将全面开
展各项恢复重建项目的审计。2010年为第三阶段。
省审计厅有关负责人透露,经过近3个月的全省抗震救灾款物审
计,截至7月18日,我省筹集救灾款物共计45.87亿元,支付11.64亿元。
审计部门受理群众举报83件,查证基本属实的15件,向纪检、监察部
门移交案件线索十多件,纪检部门对涉案和有关人员18人进行了党政
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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