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
渭南市委市政府发出通报 |
2009-04-30 |
|
渭南市委、市政府“两办”日前就大
荔县“8·2”车辆意外事故,向全市各县市区委、政府,市委和市政府
各部门发出通报,要求各县、市、区认真汲取这次事故教训,采取得
力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安
全生产事故。
8月2日下午2时多,大荔县双泉镇北龙池村村民王栓喜驾驶一辆载
有5人的电动三轮车,行至双泉镇西庄村北公路时,不慎翻入二黄干渠
中,车上人员全部落水。其中2人溺水死亡、1人获救、2人被渠水冲走
。据了解,截至8月5日上午11时,现场搜救仍在进行中。各项善后工
作正在有序开展。
事故发生后,渭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梁凤民、市
长徐新荣立即作出重要指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人员迅速
赶赴现场,指导人员搜救、伤员救治及事故善后工作。
通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做好
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
域的隐患排查整治;各级政府及公安交警、交通、农机等部门,要加
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大治理超限、超载力度,严禁客货混装和农
用车非法载人;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值班工作,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
度,及时、准确、全面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决不允许发生迟报、瞒报、
漏报现象。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