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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东在西安检查《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时要求
加大宣传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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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至1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
主任李晓东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西安市检查《劳动合同
法》实施情况后指出,要继续加大宣传、教育、执法力度,进一步推
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
几天来,检查组先后听取了西安市政府和有关方面贯彻实施《劳
动合同法》情况的汇报,通过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真
实情况,着重研究存在问题。《劳动合同法》颁布和实施半年多来,
西安市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加大了对《劳动
合同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提高。但也
存在一些问题,如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中人员流动性大,
短期用工较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内容不规范;部分劳动者依法维
权的意识不强,特别是农民工不愿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
会保险;农民工、餐饮等服务行业人员跨省、跨地区养老关系转移有
一定难度。
李晓东指出,《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明确劳动合同双
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
动关系,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必须加大
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
要继续采取培训教育等多种形式,教育劳动者依法保护自身权益和履
行义务,教育用工单位要有法必依、依法用工,教育执法部门要执法
必严、违法必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
调解处理制度,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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