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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陇县新提干部先过“信访关”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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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提拔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先到
县信访局跟班锻炼两个月。”这是日前陇县新出台的《关于选派新提
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到信访局挂职锻炼的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的。该
县干部群众评价说,这个办法的推行,将对新提拔干部深入体察民情、
提高执政能力产生好作用。
据悉,该实施办法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拓宽培
养锻炼干部的渠道,提高领导干部的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办法规定:
从今年起,凡没有信访工作履历的新提拔干部和后备干部必须到信访
局进行为期2个月的挂职锻炼,人员由组织部门定期选派。锻炼期间
与新任单位工作脱钩,服从信访部门领导,主要负责处理群众来信、
接待群众来访、协调或包案处理信访案件,完成信访部门安排交办的
各项工作。日常管理由组织部门和信访部门共同负责,以信访局为主。
锻炼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信访局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存入
个人档案,作为干部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同时,该县还建立和完善了《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明确
了各级领导干部在信访和群众工作中的责任,并对信访工作领导责任
实施分级追究。县委、县政府及其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所属部门和
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实施领导责任追究;县级部门
对其管理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实施领导责任追究。根据情节轻重分
别给予通报、书面检查、诫勉和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此外,该县在干部任免前除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外,还要征求
信访和群众工作部门意见。领导干部评优表彰、晋级晋职也必须征求
信访部门意见。意见征询过程中,主要了解信访部门是否收集到群众
对拟调整干部,尤其是拟提拔干部的不良反映;了解拟晋级晋职或拟
表彰对象在平时工作中是否将信访工作抓好抓实,是否存在推诿、敷
衍、拖延等现象,是否阅批群众来信、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是否坚持
带案下访、领导接待日和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等制度。
据悉,今年以来,已有2名新提拔的副科级领导到信访部门进行挂
职锻炼,先后对60多名被交流干部和200多名评优表彰对象,征求了信
访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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