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碑林区1592名集体企业老人喜获养老“保险单” |
2009-07-17 |
|
近日,碑林
区1592名未参保的集体企业超龄人员,被养老问题困扰了几十年的愁
眉如今终于舒展。这几天,他们纷纷捧着锦旗,感谢区政府为他们解
决了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晚年生活有了靠山。
在碑林区有许多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超龄人员,他们大多早期工
作经历复杂,参加工作的途径各不相同,许多人员的档案资料不全,
致使大部分人无法参保,老年生活得不到保证。为了使所有未参保城
镇集体企业超龄人员切实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实惠,碑林区在没有现成
模式参考的情况下,在西安市率先开展了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超龄人
员基本生活保障试点工作。在宣传摸底阶段,该区对因各种原因不愿
参保的人员,由街道和主管局主动与其联系,做工作、讲政策、耐心
动员;在档案资料完善阶段,为了确保符合条件的群众如期享受相关
待遇,工作人员不嫌麻烦,竭尽所能找寻档案、完善资料,还对资料
较为完善却无法取得联系的参保人员,在报纸媒体刊登公告进行找寻;
在档案审核阶段,审核人员认真负责,细心计算工龄,仔细核对年龄,
严把审核关,确保工作万无一失;在缴费阶段,经办人员针对参保人
员均是老年人的特点,积极与银行沟通协调,为老年人开辟缴费绿色
通道,减少他们年老不能长时间排队等候的实际问题,派出专人护送
老人缴费,确保资金安全。
近三个多月来,碑林区在全区8个街道办、163个企业中通过细致
调查、登报查找、信函联系等方式,登记1707人,其中1592人通过了
市局审批,通过率达93%,交费金额2482.7万元,率先完成此项工作
目标,走在了西安市十三个区县的前列。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