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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我省开展在建住宅工程质量检查
2009-07-17
  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从即 日起我省将对各地所有在建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等各类住宅工程进 行质量检查。   这次检查的内容包括:执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工程实体情 况,特别是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工程 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 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情况;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 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情况;质量通病 治理情况。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在检查中发现有责任主体单位或责 任人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的,对责任单 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尤其是对各项报建手续不全擅自开 工建设的要立即停工,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强调,在 检查中发现存在质量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涉及到影响结构安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工整改,消除隐患前不得 复工;对于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整改完成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 改方案,加强隐患监控,落实防范措施,追踪整改情况,防止发生质 量事故。在检查中要对每个工程的检查情况认真进行记录,如实填写 受检工程的相关质量信息数据,形成完整的检查记录。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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