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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文化产业要突破姓公姓私的条条框框 |
2009-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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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本报评论员
发展文化产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抓住关键环节和重
点领域,在解决影响和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上实现
突破。“姓公姓私”的观念束缚,是影响和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思维
藩篱,要建设文化强省,必须努力突破这个条条框框。
目前,随着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文化产业已从经济体系的边缘
走向中心,但是,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发展仍有差距,这个差距从
根本上说,是思想观念上的差距。“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面对人民
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无论是文化事
业,还是文化产业,都需要从观念上有新的突破。因此,突破和纠正
文化产业发展中“姓公姓私”的束缚,是务实之举,务本之举。
在突破文化产业发展中“姓公姓私”条条框框方面,我省干部群
众当前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害怕承担风险,怕犯错误、不敢创新、
不敢“走出去”。二是思想观念陈旧,不愿突破。“小富即安、小进
则满”,“差不多算了”。三是素质能力欠缺,不会突破。思想不够
敏锐,思路不够开阔,跟不上形势发展要求。我们应该针对存在的差
距,从省情出发、按规律办事,借鉴西安及全国宣传文化单位改革试
点的成功经验,尽快取得思想上的共识。
突破和纠正文化产业发展中“姓公姓私”的束缚,必须勇于突破
陈规戒律,不为既有的经验所束缚。应该放开视野,放开手脚,敢为
人先。在保证改革的方向不变,正确的导向不变,坚持社会主义原则
不动摇的基础上,怎样能有效地发展文化产业,就应怎样发展。切不
能犹豫彷徨,徘徊不定,错失发展时机。
突破和纠正文化产业发展中“姓公姓私”的束缚,必须不断注重
创新。“小富即安、小进则满”必须大力破除。创新意识是思想解放
的关键,要一以贯之,不能固步自封、画地为牢。只有摈弃不合时宜
的思想,不断创新观念,各项工作才能焕发出新的活力。
突破和纠正文化产业发展中“姓公姓私”的束缚,必须尊重客观
规律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律。解放思想不是一种盲目的行为,更不是
随心所欲,不受约束。这就要求我们的干部群众,不断地在干中学,
在学中干,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摆脱姓公姓
私的羁绊,撬动文化产业的杠杆,才能解决人民群众的“文化温饱”
问题。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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