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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凤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达国标 |
2009-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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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获悉,被称为“宝鸡市后花
园”的凤县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为契机,加大园林建设力度,生态环
境实现了“华丽转身”,形成了“山在城中,城在水中,水在绿中,
绿在人中,人在画中”的生态园林城市景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
顺利通过了国家的检查验收。
近年来,该县把全县当作大景区来建设,相继建成了以“百里水
景、百里林带、百里花卉、百里特色民居”为主题的“百公里立体山
水画廊”和2700亩环县城绿色屏障、五条生态路、五大生态公园、三
大绿地广场。投资1.3亿元,启动“一江两岸”综合治理工程,在城
区30万平方米的生态水面上修建了180米高的大型动感音乐喷泉,并
在周边山体安装了3000多盏太阳能灯,使凤县成为名扬省内外的“月
光之城”。同时,凤县十分重视环保基础建设投入,斥资4000万元,
建成凤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和污水处理厂,并在三岔镇、黄牛铺镇等修
建了6个乡镇垃圾处理场,投资230万元在黄牛铺镇东桥村、三岔镇酒
铺村等4个村修建了5个污水处理系统,使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延伸到
乡镇村组。
截至目前,该县县城绿化覆盖率达到41.9%,绿地率达到36.2%,
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10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8平方米,高
于宝鸡市1.8个百分点。考核验收按照《国家园林县城评选办法》严
格考核,认为凤县达到了国家园林县城标准。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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