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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 科学规划 拆安并举 利民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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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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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在短短三年内平稳快速
地拆迁16个城中村,涉及拆迁的人口19282户、57846人,没有出现一
起违法违纪案件,没有出现一个“钉子户”,破解了城中村改造难题。
西安市目前被列入改造目录的87个城中村中,碑林区占了29个,
达三分之一。城中村严重影响着碑林区作为城市中心的形象,拖曳着
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同时严重制约着百姓生活质量的提高。碑林区
变以往单一的村民“自我改造”为“政府主导”的改造模式,消除了
过去“政府拆迁,开发商安置”模式中出现的弊端,把拆迁村民的拆
迁补偿、安置楼建设、安置后的管理工作一包到底,使住户不与开发
商直接打交道,避免了拆迁承诺无法兑现或者打折兑现的现象。
2005年12月,李家村的综合改造拉开了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
序幕。李家村长期以来形成的投资商、经营户、房主三方相互依存的
利益格局,使得拆迁难度异常大,是国务院督办的重大消防隐患单位。
城中村改造最大的困难就是资金,而要破解资金难题,关键是要包装
好项目。碑林区精心包装了李家村的项目,提高了项目的实用性、针
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用政府的公信力作担保,为投资商排忧解难,
一时间投资商蜂拥而至。2008年5月16日,在拆迁改造后的李家村竖
起了一座35万平方米的城市综合体,形成了与原李家村服装城有天壤
之别的现代商业区,税收也翻了一番。
“城中村改造能否为拆迁群众所接受,工作能否顺利推进,关键
在于整个拆迁工作中是不是树立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是不是把群众利
益放在了首位。我们坚持不与民争利、不与投资商争利,切实让老百
姓在拆迁中得到实惠。”碑林区委书记史晓红告诉记者。
碑林区在城中村改造中,坚持“利民益民”的拆迁政策,区别不
同情况,对房产确权、拆迁补偿、搬家补助、安置标准等实际问题做
出明确的规定。始终坚持拆建并举,把安置楼建设和确保村民按时回
迁,当做改造中的头等大事来抓,坚持安置楼优先开工建设的原则,
做出了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楼与回迁安置楼统一标准的承诺。在回迁安
置后,碑林还千方百计为群众考虑回迁后的生活生计问题。李家村改
造中,在对所有拆迁群众兑现拆迁协议后,充分替村民考虑,把还给
他们的商业安置房返租回来,由政府牵线搭桥,把产权属于村民的商
铺租赁给商户,由商户规模经营,群众稳定受益,使群众最大限度共
享了改革发展的成果。
“城中村改造不是简单的拆旧建新,应该是通过无形和有形改造,
建设现代化的城市文明社区。即让失地农民转为城市居民,由村民自
治管理转为城市现代化社区管理,将农村集体经济转为城市混合经济
或股份制经济,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只有实现这四个转变,才
是真正意义上的城中村改造,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城中村长期游离于城
市管理之外的现状,”史晓红说道。碑林区在实施城中村改造工作中,
坚持“有形改造”和“无形改造”相结合,把村民的户籍、土地权属、
经济组织形式等从农村形态转为城市形态,让村民变为股民后拿到分
红,千方百计解决村民就业问题。目前,碑林区15个行政村已经全面
开展了无形改造工作,全区的农业人口已全部转为城镇居民户口,清
产核资工作全面完成,已有14个村完成了村委会转社区工作,村民真
正融入了大都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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