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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省粮食局要求严查夏粮收购中损害农民利益现象 |
2009-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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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省粮食局联合省农发行要求各
地各相关部门在今年夏粮收购工作中,要加强对夏粮收购工作的监督
检查,对在收购期间违反粮食收购政策,扰乱正常收购秩序,特别是
压级压价、抬价抢购、短斤少两、不及时兑付粮款等损害农民利益的
违法现象,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以确保全省夏粮收购
工作顺利进行。
据有关部门预计,我省今年夏粮长势喜人,小麦总产仍将取得较
好收成。省粮食局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随行
就市敞开收购的政策规定,加强信息服务和市场监管,做好价格沟通
与协调,指导企业准确把握市场形势,搞好购销经营,促进全省粮食
市场和粮食价格基本稳定。要加强对夏粮收购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跨
区域收购未在收购地粮食主管部门备案、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
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以及违反粮食收购政策,
扰乱正常收购秩序,特别是压级压价、抬价抢购、短斤少两、不及时
兑付粮款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现象,一经发现,要按照有关规定严
肃处理。夏粮收购期间,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要组
织力量,联合开展专项检查,深入企业和农户,随时了解和掌握收购
工作进展情况。对收购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进行研究,
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加以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
部门报告,确保全省夏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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