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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首个土地股份农业合作社破土而出
长安 |
2009-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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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陕西中丰农业合作社为雇用农民发放除杂费。
马斌雨摄
本报讯 (通讯员 马斌雨 记者 林琳)麦收在即,西安市长安
区65岁的农民马红信,没有像往年那样急着找在外打工的儿子回家收麦
,而是胸有成竹地等待着夏收的喜悦。不久前,他把家里7亩责任田按
照每亩500元作价,入股到陕西中丰农业合作社。
马红信所在的斗门街办中丰店村,共有278户农民入社当了“股东
”,入股的责任田面积达1174.3亩。
5月19日在长安区成立的陕西中丰农业合作社,是我省第一个以农
民责任田作价入股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在不改变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的前提下,按照股份制和合作制的基本原则,农民把土地承包经营权
转化为股权,委托合作社经营,按照股份从土地经营收益中获得一定
比例分配。合作社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和股东代表大会,负责重
大事项决策和机构人事选举,监督工作则由股东选举产生的监事会承
担,以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等
工作。
中丰农业合作社首任理事长薛拓,是一位上过大学、有胆有识的
本土农民。针对近年来长安区外出打工的青壮劳力越来越多,务农人
员越来越少,人多地散的现象,薛拓去年10月牵头成立了长安区土地
托管公司,把长安5个街道办、乡的15个村3800多户农民的耕地进行托
管,实行规模化、市场化运作。时隔半年多,他又创新成立了土地股
份农业合作社,使长安区土地流转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新局面。
据了解,合作社将土地集中后,将以市场为导向,全面开展规模
化、机械化生产,不仅可降低生产成本,还能在科技投入中使粮食单
产最少提高三成,粮食销售价格提高一成。从而彻底改变过去“土地
不多人人种”、“丰产不丰收”的低水平生产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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