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9我省实施引进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 |
2009-07-17 |
|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印
发《陕西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记者从中获悉,我省将从今
年开始,用5至10年时间引进并重点支持200名高层次人才来陕创业。
《暂行办法》指出,实施这项“百人计划”,要围绕我省经济和社
会发展重点领域的急需、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针对不同的高层次人才“因人设岗”,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作用。
《暂行办法》强调,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需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
真才实学,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国(境)外
引进人才每年在我省工作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国内引进人才不少于9
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或国内重点
高校、科研单位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近5年在国际核心刊物上发表
过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国际、国内重要科技奖励,掌握重要实验方
法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的专家、学者;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
构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
的重大科研成果,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具有丰富的金融
管理、资本运作和项目规划管理经验,在业界有较大影响的专业技术
人才和良好经营业绩的管理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掌
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承担过相关领域的重大项目,
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或在相关产业领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或工
艺性难题,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
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外、省外跟进
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
创业人才;我省急需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暂行办法》还对人才引进的事业平台与工作条件、生活待遇与
日常保障均作了明确规定。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