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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渭河流域生态环境
保护办法新闻发布会 |
2009-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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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正永作书面讲话
5月19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
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法》有关情况。据
悉,该办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重点解决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
治、生态建设、开发建设管理和农村环境保护等五方面问题。省委常
委、常务副省长赵正永对发布会作了书面讲话。
近年来,渭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环境污染问题
依然严重,主要表现为水资源严重短缺、水质污染严重、生态环境脆
弱等。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郑仲指出,造成这些问题的
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缺乏一部综合性的专门保护渭河生态环境的法律
性文件。《办法》的发布和施行,将对加强和改善我省渭河流域生态
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该《办法》从法律层面上对渭河污染的防治作出了制度性的规定
和要求。一是为增强市场机制在渭河保护中的作用,渭河流域逐步实
行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据介绍,此项制度由西方引
进,浙江、江苏等我国东部发达省份已实行多年,就是企业排污总量
不超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可通过货币形式将剩余排放量调剂给其他
排污单位。二是逐步建立渭河流域水污染损害补偿制度。即当月断面
水质指标值超过控制指标的,由上游设区市给予下游设区市相应的水
污染损害补偿资金。这一制度是本《办法》的一个创新和亮点。渭河
流域8市(区)之间通过协商,由环境主管部门调研后具体制定。三
是建立限制建设制度。即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内,不得
建设耗水量大、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并制定和发布具体的限制项目
目录。
赵正永在书面讲话中指出,全省上下要切实增强治理渭河的紧迫
感,加强对渭河流域保护的责任心,特别注意要依法治理,把渭河治
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他强调,要把渭河保护放在整个大局中考虑,正
确调整和处理不同主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同时,要责任到位,切实做
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在《办法》实施半年后,相关设区市和
省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办法》要求,对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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