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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全省开展传染病防治和饮用水卫生重点监督检查 |
2009-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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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省卫生厅发出通知,决定在
全省开展传染病防治和饮用水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
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工作,将抽查辖区内100%的三级医院,
10%的二级医院,5%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的其他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00%的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检查
辖区内1%的学校,重点抽查农村中小学,尤其是寄宿制学校。
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是否设有监控部门或人员
并有相关培训记录,是否有医疗废物登记记录,是否按规定对医疗废
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包装,相关人员是否有卫生防护措施,医疗废物贮
存实施是否符合规定等。检查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应重点检查传染病
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有无专人负责,疫情报告
流程是否畅通及时,有无学生健康档案等。
全省饮用水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主要是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
供水单位、学校自备供水卫生管理情况及饮用水水质卫生状况。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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