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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四大高速公路 率先公布电子眼位置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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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学民 记者 周海波)昨日,成渝、成南、成雅、成绵四条高速公路的高速交警首先公布了各自高速公路成都段电子眼位置,全省各条高速公路电子眼分布图将于近日公布。
在昨日首次的公布中,四条高速公路均详细公布了各自道路上电子眼的具体位置和方位,提醒广大司机千万不要超速行驶。具体情况如下:
成渝高速:3个。17公里 500米(双向拍摄);34公里(拍摄往重庆方向车);63公里 500米(拍摄回成都方向车)
成雅高速:2个。11公里 800米(拍摄雅安到成都方向车);29公里 700米(拍摄成都往雅安方向车)(还没使用,在布线中)
成南高速:3个。14公里;43公里 800米;62公里 900米(三处均为双向拍摄)
成绵高速:2个。成绵高速路入口500米;33公里(两处均为双向拍摄)
温馨提示
流动电子眼不设警示标志
昨天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从4月1日起,驾驶员可以通过媒体、公告栏等方式了解到全省范围内“电子眼”的设置地点。4月1日,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将实施。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目前已经发出通知要求市县两级公安交警、高速公路交警规范和完善全省范围内的交通技术设备设置点的警告标志设置和信息发布。从4月1日开始,要通过报纸、互联网、公告栏、区域信息标志、电视字幕、户外电子屏显示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并给交通参与者提供查询渠道;与此同时,对使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的路段,应当在测速点前500米至1000米的范围内,设置测速警告标志。
据交警部门解释,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流动电子眼是不设警示标志的,但要求测速的人员必须是交警,搭载测速设备的必须是制式警车;警示标志只是针对测速的电子眼,城区内红绿灯的电子眼是以公告形式发布,不会设警示标志。卢学民本报记者周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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